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鄂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眼井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名下以下资产:一、被执行人***名下位于花园小区一期工程裙楼底层自北向南第12、13间房产(面积57.7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0803161);二、被执行人***、***名下位于花园小区一期工程裙楼1层自北向南第4、5间房产(面积52.6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120810259+120810260-A1);三、被执行人***名下位于花园小区一期工程裙楼自北向南第28-29号房产(面积37.8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0705452);四、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南浦路与滨湖西路交叉口南浦花园C栋独单元十一层东户房产(面积201.6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SF40799)。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4-13 |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