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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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东高登铝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昊力机械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广东高登铝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结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35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6355元(广东高登铝业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广东高登铝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5-15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