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明隆辉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晟理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廉江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晟理工程有限公司赔付2012330.17元[其中:混凝土材料款1863580元、违约金81065.73元、(2018)粤0881民初1316号案一审案件受理费21572.22元、(2019)粤08民终792号案二审案件受理费21572.22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鉴定费1954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368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06 |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