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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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被告佛山市普金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及被告***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共200元,由被告佛山市普金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各负担100元。 如不服本裁定,两被告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2-29 |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