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华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324民初1236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方强,江苏千秋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静,江苏千秋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汉族,住***。

被告:安徽华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4694123266X,住***。

法定代表人:成国平,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安徽华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27日立案。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19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梁云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朱容萱

书记员李莹

裁判日期 2020-04-28
发布日期 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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