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纠纷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七坡林场 广西农垦昌菱农场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林业行政纠纷 |
| 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桂06行初23号行政判决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8)桂行终208号行政判决; 二、驳回广西农垦昌菱农场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200元由广西农垦昌菱农场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3-26 |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