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遵化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将被申请人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遵化分公司名下财产以510000元为限予以查封冻结(具体期限详见协助执行通知书),未经本院准许,被申请人不得变卖、转让、赠与、毁损等处分该财产。

案件申请费3070元,由申请人遵化市启正通信工程有限公司预付。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裁判日期 2019-11-07
发布日期 201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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