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俎店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1、***2、***、***、***的银行存款27万元(具体金额详见冻结通知书,冻结金额以27万元为限); 二、冻结期限十二个月。 案件申请费1870元,由申请人山东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俎店支行预付。 如需续行查封冻结,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书面申请。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4-03 |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