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益国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福兴园区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金堂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申请执行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福兴园区支行受偿2225425.89元;

二、终结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2017年9月19日作出的(2017)川0121民初208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4-02
发布日期 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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