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佛山市中策广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铭通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正道建材经营部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佛山市南海铭通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不收取受理费,对原告已预交的受理费38537.5元,在本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本院退回给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后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2-06 |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