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佛山市中策广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铭通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正道建材经营部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佛山市南海铭通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不收取受理费,对原告已预交的受理费38537.5元,在本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本院退回给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后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12-06
发布日期 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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