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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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青海紫元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法院 |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2019)青0221民初1141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赵某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838元,减半收取919元,由赵某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838元,减半收取919元,由赵某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0-04-21 |
发布日期 | 2020-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