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登记管理(房屋登记)一审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景德镇市宏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城乡建设行政管理
法院 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50元,不予收取。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03
发布日期 20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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