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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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新疆网景信息传媒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新0102民初816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国江,新疆昌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新疆网景信息传媒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杨雷,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新疆网景信息传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7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李进政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古丽尼尕尔 |
裁判日期 | 2020-01-25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