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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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南江县桥坝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正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通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对(2019)川1921执1644号案件的执行。 申请执行人再次申请执行的,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两年内向本院书面提出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0-04-27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