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城东支行 南宁荣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流分公司 南宁荣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 法院 | 北流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440元,减半收取672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上诉期限届满后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3440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城东支行,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0×××57);逾期不交也不提出免交、缓交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 发布日期 | 2020-05-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