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阳凯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销售纠纷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房屋价值24220.78元的份额。

查封不动产(房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当事人若要续封,应于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续封申请,否则,原查封、冻结措施将自动解除。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4-10
发布日期 20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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