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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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阳凯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房屋价值24220.78元的份额。 查封不动产(房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当事人若要续封,应于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续封申请,否则,原查封、冻结措施将自动解除。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4-10 |
发布日期 | 2020-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