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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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大连绿源弘茂建筑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查封被申请人***、***、大连绿源弘茂建筑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财产1,500,000元或其他等值财产。 二、冻结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800,000元,冻结期限一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1-08 |
发布日期 | 2020-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