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厦门林阳工贸有限公司
福建连城盛威高科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福建连城盛威高科开发有限公司价值304117元(其中保全标的296370元、案件受理费5746元、保全费2001元)的等值财产。

本案保全申请费2001元,由申请人厦门林阳工贸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6-25
发布日期 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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