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舜天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世纪金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2017年4月12日高唐县尹集镇小刘庄村民委员会与山东世纪金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签订的《蔬菜大棚工程建设合同》于2017年11月23日解除; 二、驳回高唐县尹集镇小刘庄村民委员会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362元,由高唐县尹集镇小刘庄村民委员会负担10337元,由山东世纪金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负担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5-2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