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芜湖市天润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新疆东方希望新能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2019)新2327民初36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芜湖市天润建设实业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1765元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20-04-29 |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