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重庆市万州川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 福清市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福清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商业三者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各项损失112万元,扣除其先行支付的垫付款155000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应实际再支付***赔偿款1105000元; 二、***、福清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赔偿***各项损失268002元,扣除***先行支付的垫付款2万元,***、福清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应实际再支付***赔偿款248002元; 三、赔偿款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户名:***;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饶凤凰支行;账号:62×××74);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4404元,由***负担7427元(已预交),由***、福清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负担16977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25 |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