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平市宏辉业商业有限公司
福州皇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浦城县荣宇蛋糕丹桂广场分店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浦城县人民法院(2019)闽0722民初1443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浦城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浦城县荣宇蛋糕丹桂广场分店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853.5元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2020-03-30
发布日期 20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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