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北咸宁通圣太乙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向申请执行人办理太乙国际温泉度假村1幢3单元202号房屋所有权证。

二、冻结、扣留被执行人湖北咸宁通圣太乙旅游实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及在其他单位的收入32184元(含案件受理费1210元、执行费359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21
发布日期 20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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