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余市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法院 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赣05民特10号之一

申请人:***,男,****年*月*日生,汉族,江西新余市人,住***。

申请人:***,女,****年**月**日生,汉族,江西省新余市人,住***。

被申请人:新余市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朱青连,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淑雯,江西弘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新余市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1日立案后进行了审查,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通知仲裁庭在2020年5月30日前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已于2020年4月27日开始重新仲裁。

本案终结撤销程序。

已缴纳的案件受理费400元,不予退还,由***、***负担。

审判长宋彦

审判员赵志刚

审判员杜景柏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阮志军

书记员晏雪玲

裁判日期 2020-04-27
发布日期 2020-05-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