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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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金汇纺织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浙0604民初2513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浙江金汇纺织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浙江金汇纺织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3日立案。因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法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亦未提出缓交申请。 本案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石学敏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任伊丽 书记员俞洁燕 |
裁判日期 | 2020-04-29 |
发布日期 | 2020-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