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福建三盛实业有限公司 宏泰(福建)鞋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闽侯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宏泰(福建)鞋业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五一支行,账号:11×××37)及(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账号:41×××72)的存款308680.78元。 案件申请费2063元,由申请人福建三盛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1-19 |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