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省光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明欧服饰有限公司
无为县人民医院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
法院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安徽省无为县人民法院(2019)皖0225民初478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安徽省无为县人民法院(2019)皖0225民初478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安徽省光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赔偿***17269.04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的负担按照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958元,由上诉人***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4-27
发布日期 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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