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金恒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薪创旗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河南金恒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款46276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957元,减半收取479元,由被告河南金恒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同时或于递交上诉状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费,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
| 裁判日期 | 2019-10-08 |
| 发布日期 | 2020-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