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甘肃华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金盾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榆中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甘肃金盾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673895元及迟延履行违约金423778元,共计2097673元。 二、驳回原告甘肃金盾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582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2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