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一审行政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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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城乡建设行政管理 |
| 法院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杭州和兴佬食品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02 |
| 发布日期 | 2020-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