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蓝牛仔影像(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亚视枫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 法院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北京亚视枫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蓝牛仔影像(北京)有限公司经济损失800元; 二、驳回原告蓝牛仔影像(北京)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北京亚视枫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如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09-1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