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外人王维执行异议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甘南县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中止对坐落于甘南县立新街鑫繁荣小区综合楼2号楼北06号、北13号两个车库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裁判日期 2020-3-19
发布日期 20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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