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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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常德市公正清算有限公司 常德哈康源食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湘0724民初600号 原告:常德哈康源食品有限公司,住***。 诉讼代表人:常德市公正清算有限公司,系常德哈康源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杨业福,常德市公正清算有限公司总经理,系常德哈康源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安,湖南远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常德哈康源食品有限公司与被告***追收非正常收入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0日立案。原告常德哈康源食品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常德哈康源食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5-6 |
| 发布日期 | 2020-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