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西汽运集团晋龙捷泰运输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无效纠纷 |
| 法院 |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晋01民初1108号 原告:山西汽运集团晋龙捷泰运输贸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保全,董事长。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原告山西汽运集团晋龙捷泰运输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移送我院后,原告一直未与我院联系交纳案件的诉讼费。经我院通知其交纳,其申请撤回起诉。 准许原告山西汽运集团晋龙捷泰运输贸易有限公司撤诉。 |
| 裁判日期 | 2019-12-19 |
| 发布日期 | 2020-0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