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西汽运集团晋龙捷泰运输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无效纠纷
法院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晋01民初1108号

原告:山西汽运集团晋龙捷泰运输贸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保全,董事长。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原告山西汽运集团晋龙捷泰运输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移送我院后,原告一直未与我院联系交纳案件的诉讼费。经我院通知其交纳,其申请撤回起诉。

准许原告山西汽运集团晋龙捷泰运输贸易有限公司撤诉。

裁判日期 2019-12-19
发布日期 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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