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益阳市森源商贸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银城支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益阳市森源商贸有限公司归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银城支行借款476217元、利息76898.55元(利息计算至2019年10月20日止,其后的利息依照合同约定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并支付律师代理费15000元。履行期限: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履行;

二、被告***、***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4740.58元(减半收取),财产保全费3250元,共计7990.58元,由被告益阳市森源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05
发布日期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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