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洛斐尔建材(沈阳)集团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 山东聚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鲁龙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聚源石膏建材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山东聚源石膏建材开发有限公司、山东鲁龙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聚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洛斐尔建材(沈阳)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980万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4-3 |
| 发布日期 | 2020-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