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星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欧泰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富程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远久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武汉远久缝纫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欧泰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572,100元; 二、被告武汉远久缝纫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欧泰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以572,100元为本金,自2015年5月5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940元,由被告武汉远久缝纫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公告费560元,由被告武汉远久缝纫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7-7-21 |
| 发布日期 | 2020-0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