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大连里瓦泵业有限公司
中信国安化工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1728民初647号

原告:大连里瓦泵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3751585425H。

法定代表人:吹田恒久,职务: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振龙,辽宁晟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信国安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地:菏泽市东明县城关镇南化工园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0D。

法定代表人:崔明宏。

原告大连里瓦泵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中信国安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日立案。原告大连里瓦泵业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大连里瓦泵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4-14
发布日期 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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