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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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诉讼请求。 诉讼费1930元(含案件受理费1370元,公告费560元),由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9-18 |
发布日期 | 2020-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