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沈阳肆维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万豪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沈阳肆维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给付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士官学校补偿款400万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8800元,公告费800元,由被告沈阳肆维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9 |
| 发布日期 | 2020-0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