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波港铭物流有限公司 宁波新重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易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宁波港铭物流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1468.66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冻结被申请人宁波港铭物流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07343.32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764元,由申请人宁波新重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 发布日期 | 2020-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