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波永发智能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市北仑区柴桥东兴机电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宁波永发智能安防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45500元或查封、冻结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748元,由申请人宁波市北仑区柴桥东兴机电商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16 |
| 发布日期 | 2020-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