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 枣庄欣舜物流有限公司 枣庄市诚信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车辆维修费、停运损失、施救费共计人民币60,575元; 二、被告***、***、枣庄欣舜物流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原告***鉴定费人民币4,000元;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25元,由被告***、***、枣庄欣舜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6-25 |
发布日期 | 2020-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