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 张家口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张家口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15000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为二年,查封、扣押不动产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19-11-12 |
发布日期 | 2020-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