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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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辽阳同德药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辽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告灯塔市西大窑镇卫生院名下银行存款共计55,761.70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原告辽阳同德药业有限公司所有的辽K×××××号大众牌小型轿车的查封。 案件申请费578元,由原告辽阳同德药业有限公司诉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5-6 |
发布日期 | 2020-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