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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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四川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都兰大雪山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青28民初39号 原告:四川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住***。 负责人:唐海平,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程东民、段义君,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都兰大雪山风电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郭章清,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原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住***。 法定代表人:贾志杰,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四川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与被告都兰大雪山风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25日立案。原告四川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四川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5-7 |
| 发布日期 | 2020-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