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
兰陵县建华运输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梁山安捷货运服务有限公司
青岛汤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书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由上诉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负担,其余5634元本院依法予以退回。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4-23
发布日期 2020-05-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