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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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世通嘉华众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北京世通嘉华众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五十三万五千三百零三元零一分。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北京世通嘉华众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支付的利息(以人民币五十一万二千七百三十九元零一分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2019年4月1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三、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北京世通嘉华众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迟延履行利息。 四、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北京世通嘉华众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负担的申请执行费人民币七千七百五十三元及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 五、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北京世通嘉华众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其它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4-18 |
发布日期 | 2020-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