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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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按保全标的额5万元,查封被申请人***、***共有的不动产相应价值的财产,查封期限三年; 二、按保全标的额5万元,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不动产相应价值的财产,查封期限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人应在查封期限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4-22 |
| 发布日期 | 2020-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