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省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房伙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湖南省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逾期交房违约金(以686000元购房款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从2018年9月1日起计算至房屋交付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判决生效后,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402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701元,由被告湖南省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3-16
发布日期 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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